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须知x

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须知

工程验收准备工作 :

(一) 工程按照设计文件、 合同要求完工后, 施工单位 应自行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按照《防空 地下室竣工资料目录》 填写资料, 经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 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二)防空地下室的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 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公正、独立、自主的开 展监理工作。

(三)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 报告。面积测绘范围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通过的防空地 下室范围图 (如对面积测绘要求不清楚请及时与防办主管部 门联系 )。

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 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 质量监督报告和相关验 收备案资料;

(三)有相关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合格的 ,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的组织:

(一)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 对符合竣工验收 要求的工程, 应组织设计、 施工、 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 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二)勘察设计、施工、防护设备安装、监理单位分别 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 行法律、 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验收组审阅建设、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 质量;对工程设计、 工程施工质量及防护设备安装等方面作 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参与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 待意见 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由建设单位向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提交《昆明 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申报表》 (含各参建单位出具 的相应报告)及防空地下室面积测绘报告、已排版但未装订 的竣工资料及质监档案。(详见竣工资料及质监档案目录)

(五)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所提 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完成, 并与建设单位约定实体检查时 间。

六) 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与建设单位按照约定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