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着也要证明

退休在家的老父亲,在梁湖老王家与我母亲瞻养天年,安度晚年。

2013年2月27日中午,我的亲戚陈淼忠(我只要称呼他淼忠哥哥就行),与他夫人俞涵芝(我则要称呼她涵芝阿伯)一起到梁湖兄弟家做客,铁老虎关门家里没人。

正巧在太平桥碰到我的父亲,于是相邀来家里吃了一顿中饭。

我父亲今年已80岁,是在江西新余的任上退休的。而淼忠哥哥今年73岁,是在上海的任上退休的。

席中我听着二位退休的老人聊天,可是听着、听着,话题却很沉重,让我拍案而起,愤怒不堪。

淼忠哥哥说,他们上海的工厂看病是可以报销85%的医疗费,但必须出具所有的原始凭证,少一张发票就不予报销。

我父亲说,前年的医疗费只报销了30%,去年1000多元的医疗费他也懒得去报销。年令大了,写不了信,打电话过去问询,对方接电话的是新人一问三不知,老向我父亲要提供未死的证明,弄得我父亲总是很不高兴。

你还活着吗?

你要证明你自己还活着!

真让人生气又让人哭笑不得的问话。

可荒谬的事实就发生在我的身边。

为什么有这么多国营单位和机构需要活着的人提供未死证明呢?

原来全国各地已查出多起死人吃空饷。人死了,却还在领工资养老金的怪事。

人死了,皇粮照吃,退休人员死后不上报,退休金被亲属继续领下去,使国家财政蒙受了损失。

因为有人冒领退休金,相关部门的人为了避免此等情况再发生,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就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强制让领钱的老人们得证明自己还活着,证明自己没有死。

一个活蹦乱跳的大活人要给自己出具未死证明,要让别人来证明自己健康地活着还没有死去。否则就不能享受有关退休待遇,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这种事体到底有没有可能发生?

答案是肯定的。

有啊!我们五村就有!据我父亲讲,我们村(居委)有个糜运财,原来居住在糜家桥头,也是一个退休工人。人死多年,他老婆放弃丧葬费,继续领取了好多年的退休工资,最后被人发现查处。

现在的大学生办事人员,很多人都不知道老年人最忌讳的就是一个死字,当着老年人的面提死有点残酷于心何忍?

无论是从中国敬老尊老的传统道德伦理,还是从现代社会关怀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角度看,在提出这样的要求时,有没有觉得薄凉寡然大为不妥或者是对老人的一种人格尊严伤害?是不是太缺乏人性化管理?

这种让老人主动去证明自己没死的方式,尽管高效,却不免失之简单和粗暴。

能够提出证明你没死要求的人,都是职能部门某些工作人员,多半是坐在办公室里为了图自己工作轻松,不想费时费力地去调查,走法律的程序。

原本应当是相关部门的事,现在却变成公民自己的事了,这折射出的却是一种政府官僚主义。

死了人医院不提交死亡证明、公安派出所不提供销户证明,哪个殡仪馆敢火化人?

像公民死亡这种简单的信息,公安、医院、民政许多行政事业部门都能掌握。

因为公民死亡总是要有死亡证明的,假如这些机构信息都能与社保机构实时互联互通,退休人员是否在世,社保机构显然不难及时掌握。

另外,被冒领的问题,也不是毫无办法的,社保中心不是要审核吗,发现一个停掉一个,冒领走的可以追讨,欺骗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你可以对冒领的欺诈者进行处罚,但不应该要求我证明自己的生存。

希望未死亡证明成为一句黑色幽默,否则我们每天要用一纸未死亡证明来证明自己是一个活人,才能享有属于人的那点可怜的权利,这是何其悲哀的事情啊!

还有我的心中也产生着疑问:这个生死证明由谁来开?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部门有提供生存证明这项服务。

活人证明,是依法行政的污点,还是赶快取消尽早改进的好。但愿这种现象不再存在,更希望我们政府部门能以此为镜,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法上来一个彻底的对照检查,系统、全面地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