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8月下旬以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前往我市五个县(区)、市教育体育局及7所中小学校,听取县(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汇报,召开校长、教师座谈会,访询,对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认为:我市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围绕建设区域教育高地目标,不断加大中小学教师吸引、稳定、培养、提高工作力度,着力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法规政策,着力推进教育人事任用与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培养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形成了教育尽心用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为深化教育改革和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水平提供了师资保障。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教师队伍建设法律法规落实。落实了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县(区)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的10%用于发放乡村教师津贴、给中小学教师缴存五险一金等法律和政策规定。坚持了市级每两年评选并表扬奖励一次模范校长、优秀教师及优秀乡村校长、教师,

县(区)每年表扬奖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制度。

(二)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完善了师德师风考评和社会监督机制,坚持教师考核评价、岗位聘任、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三)不断强化吸引、稳定、培养、提高措施。市级建立了中小学直接考核引进市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和免费师范生制度。坚持实施中小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xx市骨干教师评选奖励办法》。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20)》。建立了乡村教师免费体检制度。周转房建设基本解决了农村学校教师住房问题。各县(区)均建立了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制度,盐边县乡村教师补贴根据学校边远情况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700元、900元和1200元。东区出台的《关于加强教育人才建设的十条措施(试行)》强化了引进优秀教师、聘用专家型人才、评选表彰突出贡献人才、设立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政策。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推进。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向乡村教师倾斜的力度逐步加大。

(四)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截至20xx 学年度全市教师学历达标率:小学100%、初中100%、高中99.87%。教师学历提升率:小学专科以上96%、初中本科以上

89%,高中研究生以上8%,比20xx年分别提高14.4%、7.7%、4.4%。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比“十一五”时期提高7个百分点。农村教师学科结构不断改善。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结构性缺编问题突出。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数由省上按标准核定。总体看,我市中小学编制数量足够,但实际存在结构性不足问题。农村几个或几十个学生的学校多,需要超标准使用编制。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营养餐计划后,学校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量增加,编制政策却没调整,编制没增加。有的县(区)学校普遍存在教师兼职管理工作及用生均公用经费聘用临时人员情况。另外,教师因病和年龄大不能工作或不能满工作量工作人员增多、二孩政策后产假教师增多,使学校占编不在岗或不全岗人员占到一定比例,也加大了编制不足矛盾。

(二)偏远农村学校老师引进难、留住难问题仍然突出。据统计20xx—20xx年期间,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流失到辖区以外教师数占同期引进教师数比例分别达到18.5%、26.26%、41.91%。

(三)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面临“招不够”、“招不好”困境。20xx年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川委办[20xx]7号文关于市(州)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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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教师开始面临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规定比例,一些急需学科不能开考因而教师不能及时足额补充到位问题。目前,市直属9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临时代课教师就达到了41人。不仅如此,受政策限制,市直属学校还难于补充到优秀大学毕业生,对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的不良影响将是长远的。另外,受xx地域交通等条件制约,直接考核引进市外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教育人才也很困难。

(四)市级教师激励机制弱化。20xx年,根据《关于取消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奖励政策的通知》要求,我市优秀校长、优秀教师“表彰”制度调整为“表扬”,奖励金额减少并不再列入财政预算,由来源不稳定的教育捐助基金支出。

三、建议

(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县管校聘”教师管理制度改革。要按照编制部门统一核编、人社部门统一设置岗位、教育部门统一招聘管理、学校使用考评的职责要求,促进各县(区)政府承担起教师“县管校聘”的主体责任,促进县(区)域内、学区间校长、教师合理流动,缓解编制结构性不足、学校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紧缺和空余不均矛盾。

(二)依法强化教师表彰激励。《教师法》关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应当予以表彰、奖励”的规定表明,建立优秀教师表彰和奖励制度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与地方性津补贴和表彰奖励制度不同,是法律规定,有法律效力。我市应依法建立市级优秀教师表彰奖励制度,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三)切实解决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问题。深入研究省定政策,结合实际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政策精神,学习借鉴其他市州执行政策的经验、做法,切实解决市直属学校教师补充问题,切实保障市直属中小学教师招得够、招得好,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要,适应建设区域教育高地要求,回应群众对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的期待。

(四)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使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建立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对农村学校教师“一对一”帮带制度,带出一批农村学校学科骨干,促进城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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