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殡葬条例改革 乡镇有关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大全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全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1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进1步深化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点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提出以下实行意见:

  1、推动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指点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重要意义。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1贯提倡的社会改革,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我乡富民强乡目标的需要,是增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俭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建立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的需要。通过文明、健康、生态的现代殡葬服务,对大众的丧葬方式和丧葬行动进行规范、引导,转变广大大众传统丧葬观念,对优化我乡外部形象和投资环境具有积极增进作用。各行政村和乡直各相干部门要深入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时间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对增进我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统1思想,明确方向,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2)指点思想。以邓小平理论、“3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建立殡葬改革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发挥殡葬改革在增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调和可延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3)基本原则。坚持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平与提高火化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大众殡葬改革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行政府责任与保障大众根本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殡葬事业发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4)主要目标。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今年7月1日前实现全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到达100%;完全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2次装棺现象,确保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渐取消旧坟头,推动平坟复耕;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干部职工城乡居民火化基本服务费用由政府承当;殡葬配套服务设施进1步完善,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构成文明节俭治丧新风,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2、主要措施

  (5)完善基础设施。各行政村在规定时间内对每完成1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嘉奖行政村8000元。切实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基础火化设施、殡葬执法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要紧密联系人口、耕地、环境实际,以行政村或行政村连片为单位,因地制宜、兼顾计划、科学选址,按每千人1亩地的标准,今年7月1日前完玉成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期间,对还没有建成公益性墓的地方,死亡人员公骨灰暂由乡殡仪馆免费寄存保管,费用由乡财政负担,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自愿继续寄存在乡殡仪馆的费用自理,或迁移至本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实现“4有1通”的建设标准,即有标志牌、有明显的界限、有统1的计划、有绿化花草树木,道路通畅。行政村公益性公墓的计划方案报乡民政所审查,乡民政所报县民政局和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和审批。

  (6)建立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统1列编。依法行使殡葬管理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方式,重视执法效果。实行殡葬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的现象产生。严肃查处阻止、妨碍殡葬执法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动。

  (7)落实惠民政策,保护大众权益。依照保基本、全覆盖、可延续发展的原则,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实行殡葬惠民政策,遗体接送、火化费用每具600元由政府公共财政负担。(8)推动平坟复耕,逐渐取消旧坟。全乡基本农田内现有坟头约30多万个,占用耕地约3000多亩,平坟复耕已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采获得力措施,因地制宜,强力推动平坟复耕。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现有坟头的清查登记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绘制平面图,登记册和平面图1式3份,村留1份,其余上报乡镇(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确保不再增加新坟头。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相结合,把区域内没有坟头作为申报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重要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发挥榜样作用,积极配合平坟复耕工作。

  (9)进行试点示范,发挥引导作用。全乡先选1⑵个行政村作为试点,然后全面铺开。探索门路,总结经验,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平坟复耕工作深入展开。

  (10)建立嘉奖机制,推动工作展开。为切实做好全乡殡葬改革工作,调动行政村积极性,今年年底,乡政府对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乡镇(办事处)综合考核后给予嘉奖。3、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推动殡葬改革’各行政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斟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兼顾计划,采获得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101)加强宣扬教育。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广播会等情势,广泛宣扬殡葬法律法规政策和展开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到达众所周知,人人皆知,进1步增能人民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102)强化组织领导。调剂、充实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调和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行“1把手”负责制和“1票否决制”。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身过问,调和工作的展开;分管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强督导,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动。村民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103)健全工作机制。殡葬改革工作是1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1步明确各相干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构成党委政府统1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违背《国资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行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强迫履行。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公务,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城建中心等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进程中,对金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进行公道计划。财政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门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对背及殡葬法规确当事人拒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丧事酿成的困难补助费。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对违背殡葬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罚。卫生院要加强对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去众人员的遗体管理,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允许运走遗体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商、林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取消棺木市场,加强对丧葬用品流通、销售市场的管理。

  (104)完善各级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督导督查机制,对殡葬改革工作展开专项督导,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调和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及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全面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 1步加强殡葬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破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丧事新风,推动城乡生态环境建设,在全乡 构成1股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行方案。

  1、工作目标

  (1)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1实行“零点行 动”。“零点行动”实行后,全乡所有遗体1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 葬和骨灰2次装棺葬现象。

  (2)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合的公墓地址,公道计划公募规 模,确保每一个行政村最少有1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大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3)“3沿6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 各村、组辖区内“3沿6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 乡“3沿6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2、工作步骤及任务

  (1)调查摸底、宣扬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xx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3级干部动员大 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扬攻势,各村要 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转达下去,确保众所周知。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4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3沿6区”需整治的 乱葬坟墓数量,依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1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 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 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3.全面宣扬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发布通告、悬挂标语、编发短信、宣扬车巡回宣扬等情势,广泛深入 村、组、户、校园、林场、企业等,宣扬殡葬改革政策,加大宣扬攻势。相干领导干部要进村入户,与各村村 民签订许诺书(附件2),全乡公职人员、村支委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要起带头作用,做好老百姓的宣 传工作,做到政策人人皆知。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 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 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扬员。

  (2)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公道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依照“控制性计划用

  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俭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 然林、耕地和村落,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1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依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 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1律使用卧碑,同时计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 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到达70%以上,不得兴修奢华墓地。

  (3)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1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 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 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1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 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以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大众家 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3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还没有 建成的,应将骨灰统1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 和主攻方向。

  3.推动“3沿6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扬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 件3);公墓建成后,对“3沿6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展开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 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撤除。对整 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4)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 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背法背规行动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避免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 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3、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1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干单位 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1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 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兼顾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 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执法监管。由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建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1副组长,党委 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干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实行执法主体责任,对全 乡辖区内拒不履行殡葬改革规定的人和事(“3沿6区”散埋乱葬、“零点行动”后未按要求火化、遗体直接 土葬、骨灰2次棺葬等),进行综合执法。村级建立健全殡葬信息员队伍,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并引导相 关人员及时做好上门劝导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

  (3)强化示范引领。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殡葬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要求,带头实行 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治理散埋乱葬,主动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违背殡葬改革政策 的,由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4)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

  动”后火化率未到达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到达100%的,实行“1票否决”,取消评先资历。对 殡葬改革推动情况半月1调度、每个月1通报、全年1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 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嘉奖。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18]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18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 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 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 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 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 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